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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4-29 13:07 来源: 点击:3358 【字体: 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各班级:

本奖学金由我院2003届城市规划专业校友刘文峰先生发起,在学院设立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(基金会理事由姚江华、王胡军、刘文峰、杨华、赖恒友、张嵩辉、江峰、彭淑庆、侯泽平、张振东等10位校友担任),用于奖励城建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。为做好2015年第二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全院城市(乡)规划、建筑学专业本科生(不含2010级、2014)

二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。

2.尊师爱院,注重文明礼貌,道德品质优良。

3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曾获得三好学生或专业奖学金者优先。

4.凡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,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,或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5.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、通报者,不得申报。

6.同等条件下,已获学校专项奖学金、上年度已获本奖学金的,原则上不再申报。

三、奖励办法

1.奖励人数:10(城市()规划专业6人、建筑学专业4)

2.奖励办法: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2000元;配备优秀校友作为客座专业导师,对获奖者从学习、就业等方面进行“一对一”指导,直至毕业。

四、评选流程

1.宣传申请阶段(427-54):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(A4),填写《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两份)报院学工办初审(杨永红老师,88120436);班级民主评议后择优向学院推荐;

2.遴选公示阶段(55-59):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,确定候选人;征求“理事会”意见,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;

3.审批核定阶段(510-511):公示后无异议,院学工办报院表彰与奖励领导小组及“理事会”审定;

4.奖励颁奖阶段(512):学院举行颁奖仪式,对受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,确定校外客座专业导师,进行“一对一”辅导。

五、未尽事宜请咨询:杨永红:88120436;地址:方荫楼一区四楼辅导员办公室。

    附件:
    
1.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申请表.doc
    
2.
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汇总表.doc

院学工办

2015427



主题词: 师大地产   校友   奖学金   2015年   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
抄  报:田延光书记,赵明副校长,李建亮处长,万春林主任,联系班级的干部和教师
抄  送:学院领导,系主任,各年级辅导员(班主任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城建学院学工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2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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