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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年首届“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4-29 13:09 来源: 点击:3607 【字体: 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各班级:

为了推动我校“地产类”专业(房地产经营与管理、工程管理)进一步发展,提升专业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,增强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的幸福感和凝聚力,我院历届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、工程管理专业校友,自愿捐资在江西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内设立“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”,用于校内学生的奖优、助困、科研奖励等,以及毕业校友发生重大变故(如罹患重疾等)、出现特殊困难时的资助。

为做好2015年首届校内“奖学金”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全院工程管理、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本科生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)奖优类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;

2.尊师爱院,注重文明礼貌,道德品质优良;

3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,曾获得三好学生或专业一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;

4.凡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,或为集体争得过荣誉,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,或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;

5.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、通报者,或经常无故旷课、迟到、早退者,或不关心不热衷集体活动者,不得申报;

6.为扩大受惠面,同等条件下,已获学校专项奖学金的,原则上不再申报。

()科研奖励类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;

2.尊师爱院,注重文明礼貌,道德品质优良;

3.自入校以来,积极参与学术科技、创新创业活动,在“挑战杯”、数学建模比赛、学生学术课题、“高原计划”、专业竞赛等方面,态度积极、业绩明显,原则上要求有立项的学术课题(含“挑战杯”、“高原计划”等)、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、专业竞赛获省三等以上奖项;

4.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、通报者,或经常无故旷课、迟到、早退者,或不关心不热衷集体活动者,不得申报;

5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三、奖励办法

()奖励人数:6

1.“奖优类”4人:面向2011-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。

2.“科研奖励类”2人:面向2014级工程管理、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生。

()奖励办法: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
四、评选流程

1.宣传申请阶段(4月27-5月4):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(A4),填写《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两份)报院学工办初审(杨永红老师,88120436);班级民主评议后择优向学院推荐;

2.遴选公示阶段(5月5-5月9):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,确定候选人;征求“理事会”意见,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;

3.审批核定阶段(5月10-5月11):公示后无异议,院学工办报院表彰与奖励领导小组及“理事会”审定;

4.奖励颁奖阶段(5月12):学院举行颁奖仪式,对受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
五、未尽事宜请咨询:杨永红:88120436;地址:方荫楼一区四楼辅导员办公室。

附件:
    
1.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”申请汇总表.doc
    2.
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师大地产校友基金奖学金”申请汇总表.doc

城建学院学工办

2015427


主题词: 师大地产   校友   奖学金   2015年   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
抄  报:田延光书记,赵明副校长,李建亮处长,万春林主任,联系班级的干部和教师
抄  送:学院领导,系主任,各年级辅导员(班主任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城建学院学工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2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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